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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报告前一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变化及其原因
与上年末4,104%的偿付能力相比,本年度偿付能力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 (1)本分公司最低资本由218万元增长到536万元,主要是2010年保险业务收入较2009年增加60%,同时2010年自留保费率约为15%,而2009自留保费率为10%,同比增长5个百分点。
- (2)认可资产增长155%的同时认可负债增长264%,因此导致实际资本下降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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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可资产和认可负债的大幅上升主要由于2010年10月28日经董事会决议批准,总公司向本分公司注资2.92亿人民币等值的美元。该注资在2010年末尚未获保监会批准,因此在资产和负债方分别列示;
- 2)保险业务增长也导致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增长。
- 3)2010年应付的咨询服务费尚未在当年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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