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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

企业如船,是每一位员工的事业所在。然而商业运作中,各种风险变幻莫测,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严重的损失。凭借130多年的保险经验和强大的全球服务网络,苏黎世保险为跨国性客户及本地大型企业集团提供各项专业保险服务。

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反保险欺诈提示及举报渠道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国民保险意识大幅提升,保险行业发展迅速,但保险欺诈事件也时有发生,给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什么是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是指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和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等。

保险欺诈的危害有哪些?


    保险欺诈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保险消费者利益、侵蚀了保险机构效益,而且间接推高了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价格,损害了行业形象,破坏了市场秩序,动摇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

常见的保险欺诈种类有哪些?


(一)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包括:非法设立保险公司、非法设立保险中介机构,设立虚假的保险机构网站,假冒保险公司名义设立微博、发送短信开展业务,非法开展商业保险业务、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以及销售境外保险公司保单等行为。

(三)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包括: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伪造或变造保险公司单证或印章等材料欺骗消费者,以及利用保险单证、以高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等行为。

实施保险欺诈可能面临哪些责任?

    诚信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如果有人进行了保险欺诈活动,其可能会面临承担:

【刑事责任】进行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将会受到最高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款件的,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详见《刑法》第198条)。

【行政责任】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会受到15 日以下拘留、5000 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款件的,也会受到相应行政处罚(详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16、21 条)。

【民事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如实告知义务,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公司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详见《保险法》第16、27 条)。

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树立保险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根据《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2】69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反保险欺诈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8】24号),为打击保险欺诈犯罪,将反欺诈工作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将结合公司内部的反保险欺诈管理制度,坚决打击保险欺诈犯罪。如您发现了类似保险欺诈的犯罪行为,敬请与我们联系: china.zurich@zurich.com.cn

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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